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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9月29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奶牛产业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市奶牛产业优势,补足肉牛产业弱项,全面推动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豫政办〔202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秸秆过腹增值、提高农民收入、消费结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坚持农牧循环、规模养殖、龙头带动、链式发展、联农带农五项原则,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将我市打造成全省重要的乳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和肉牛养殖基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设三大基地,实施六大工程,强化五大保障,力争到2025年,全市牛饲养量达到37.8万头,奶类产量达到19万吨,肉牛奶牛一产产值达到24亿元。到2030年,全市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工作措施 (一)培育壮大饲料饲草基地。积极培育规模化秸秆收储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将秸秆加工成颗粒料、粉状料、块状料等产品,打造优质秸秆饲料品牌。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推广全株玉米青贮,对收贮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牧草的经营主体按照每吨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原阳、长垣、封丘、平原示范区积极打造黄河滩区优质草业带,对新增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800元。鼓励大型规模肉牛奶牛场流转土地,自建优质牧草基地,开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力争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3%以上,黄河滩区优质饲草发展到5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发挥政策引导、项目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重点做好新建扩建养殖场项目建设,对新建500个以上标准化肉牛畜位的养殖场,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农户引进良种母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利用西门塔尔、夏南牛等国内外优良肉牛品种改良本地黄牛,提高肉牛生产性能。鼓励规模育肥场和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牛源供应渠道,促进肉牛繁育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肉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3.5%,肉牛养殖基地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立完善奶牛养殖基地。加快推进我市奶牛养殖业转型升级,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奶牛场。鼓励伊利、君乐宝等知名乳企到我市投资建设奶源基地。对新建300个以上标准化奶牛畜位的养殖场,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规模奶牛场开展升级改造,提升信息化、机械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开展良种奶牛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等工作,加快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对繁育符合条件母犊的规模奶牛场按照每头不高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奶牛种畜禽场开展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创建,推进奶牛种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将我市打造成全省重要的良种奶牛繁育、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养殖大县培育工程。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路径,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养殖场户租赁”等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鼓励辉县市发挥养牛大县培育县优势,统筹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政策,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封丘县、卫辉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步伐,尽快从全省养牛大县后备县进入全省养牛大县培育县名单。到2025年,力争培育1个牛饲养量达到10万头以上的养殖大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龙头企业培优工程。创建一批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促进融合发展。鼓励规模肉牛奶牛场开展养加销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制定商标实施方案,推动肉牛奶牛企业积极申报商标,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引导有潜力的肉牛奶牛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肉牛奶牛养殖企业申报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大、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养殖基地。鼓励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群众”等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式养殖,统一提供防疫、品牌、销售等服务,帮助脱贫群众增收。力争到2025年,乳品企业奶源自给率达到55%,市级以上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防控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监测能力,以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为重点,开展布鲁氏菌病、结核病“两病”净化创建工作,谋划打造动物疫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等各类示范场、点,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完善落实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科技支撑创新工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平台,重点围绕肉牛奶牛良种繁育、健康智能养殖、优质饲草供给、重大疫病精准诊断等开展技术攻关,对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抓住中原农谷落户新乡的有利时机,力促省内最大的种公牛站落户新乡,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肉牛奶牛冻精库,推动种业创新。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实施绿色发展清洁工程。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支持范围。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国家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省级和市级美丽牧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实施屠宰加工增效工程。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肉牛屠宰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发展精深加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下大力气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乳、肉制品加工企业来新投资兴业,扩大调理牛排、牛肉干等牛肉制品和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生产,提高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升市场竞争力,抢占高端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市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统筹协调农业农村、科技、财政、资源规划、乡村振兴等部门,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乡村振兴局、新乡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强化财政支持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各地使用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相关项目。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鼓励脱贫地区将肉牛奶牛作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辉县、卫辉、封丘等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的县(市)要着力谋划实施一批肉牛奶牛产业帮扶项目。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养牛大县培育县和后备县建立肉牛奶牛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对养牛大县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肉牛奶牛养殖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强化金融支持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切实降低肉牛奶牛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用足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多种模式发展肉牛奶牛养殖,引导金融机构向肉牛奶牛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帮助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加快完善保险政策,将基础母牛保险扩大至养牛大县,奶牛保额从8000元/头提高到10000元/头,费率根据承保理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落实好省出台的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各项扶持政策,适时组织投融资、资本招商、投贷联动对接活动,带动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新乡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强化用地支持保障。各县(市)、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在《河南省规模化养殖项目用地选址指引》的基础上,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肉牛奶牛产业屠宰、加工项目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发展肉牛奶牛产业。(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四)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对肉牛奶牛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市级部门。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每年抽取一定比例县(市)、区和项目开展实地复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实现年度绩效目标的,取消或减少肉牛奶牛项目分配资金,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附件: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 附 件 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 一、领导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 武胜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王淮东 市委副秘书长 张文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征元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广海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 慧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郝科伟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 海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 英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田慧芳 市资源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孙锡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志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梁晓峰 市金融局副局长 薛 峰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平 云 新乡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二、职责分工 领导专班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推进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审议重大事项,部署重点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专班日常工作,李广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领导专班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组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9月29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奶牛产业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市奶牛产业优势,补足肉牛产业弱项,全面推动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豫政办〔202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秸秆过腹增值、提高农民收入、消费结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坚持农牧循环、规模养殖、龙头带动、链式发展、联农带农五项原则,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将我市打造成全省重要的乳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和肉牛养殖基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设三大基地,实施六大工程,强化五大保障,力争到2025年,全市牛饲养量达到37.8万头,奶类产量达到19万吨,肉牛奶牛一产产值达到24亿元。到2030年,全市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工作措施
(一)培育壮大饲料饲草基地。积极培育规模化秸秆收储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将秸秆加工成颗粒料、粉状料、块状料等产品,打造优质秸秆饲料品牌。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推广全株玉米青贮,对收贮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牧草的经营主体按照每吨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原阳、长垣、封丘、平原示范区积极打造黄河滩区优质草业带,对新增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800元。鼓励大型规模肉牛奶牛场流转土地,自建优质牧草基地,开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力争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3%以上,黄河滩区优质饲草发展到5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发挥政策引导、项目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重点做好新建扩建养殖场项目建设,对新建500个以上标准化肉牛畜位的养殖场,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农户引进良种母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利用西门塔尔、夏南牛等国内外优良肉牛品种改良本地黄牛,提高肉牛生产性能。鼓励规模育肥场和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牛源供应渠道,促进肉牛繁育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肉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3.5%,肉牛养殖基地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立完善奶牛养殖基地。加快推进我市奶牛养殖业转型升级,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奶牛场。鼓励伊利、君乐宝等知名乳企到我市投资建设奶源基地。对新建300个以上标准化奶牛畜位的养殖场,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规模奶牛场开展升级改造,提升信息化、机械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开展良种奶牛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等工作,加快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对繁育符合条件母犊的规模奶牛场按照每头不高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奶牛种畜禽场开展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创建,推进奶牛种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将我市打造成全省重要的良种奶牛繁育、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养殖大县培育工程。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路径,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养殖场户租赁”等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鼓励辉县市发挥养牛大县培育县优势,统筹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政策,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封丘县、卫辉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步伐,尽快从全省养牛大县后备县进入全省养牛大县培育县名单。到2025年,力争培育1个牛饲养量达到10万头以上的养殖大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龙头企业培优工程。创建一批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促进融合发展。鼓励规模肉牛奶牛场开展养加销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制定商标实施方案,推动肉牛奶牛企业积极申报商标,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引导有潜力的肉牛奶牛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肉牛奶牛养殖企业申报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大、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养殖基地。鼓励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群众”等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式养殖,统一提供防疫、品牌、销售等服务,帮助脱贫群众增收。力争到2025年,乳品企业奶源自给率达到55%,市级以上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防控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监测能力,以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为重点,开展布鲁氏菌病、结核病“两病”净化创建工作,谋划打造动物疫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等各类示范场、点,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完善落实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科技支撑创新工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平台,重点围绕肉牛奶牛良种繁育、健康智能养殖、优质饲草供给、重大疫病精准诊断等开展技术攻关,对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抓住中原农谷落户新乡的有利时机,力促省内最大的种公牛站落户新乡,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肉牛奶牛冻精库,推动种业创新。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实施绿色发展清洁工程。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支持范围。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国家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省级和市级美丽牧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实施屠宰加工增效工程。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肉牛屠宰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发展精深加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下大力气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乳、肉制品加工企业来新投资兴业,扩大调理牛排、牛肉干等牛肉制品和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生产,提高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升市场竞争力,抢占高端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市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统筹协调农业农村、科技、财政、资源规划、乡村振兴等部门,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乡村振兴局、新乡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强化财政支持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各地使用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相关项目。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鼓励脱贫地区将肉牛奶牛作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辉县、卫辉、封丘等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的县(市)要着力谋划实施一批肉牛奶牛产业帮扶项目。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养牛大县培育县和后备县建立肉牛奶牛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对养牛大县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肉牛奶牛养殖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强化金融支持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切实降低肉牛奶牛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用足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多种模式发展肉牛奶牛养殖,引导金融机构向肉牛奶牛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帮助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加快完善保险政策,将基础母牛保险扩大至养牛大县,奶牛保额从8000元/头提高到10000元/头,费率根据承保理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落实好省出台的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各项扶持政策,适时组织投融资、资本招商、投贷联动对接活动,带动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新乡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强化用地支持保障。各县(市)、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在《河南省规模化养殖项目用地选址指引》的基础上,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肉牛奶牛产业屠宰、加工项目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发展肉牛奶牛产业。(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四)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对肉牛奶牛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市级部门。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每年抽取一定比例县(市)、区和项目开展实地复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实现年度绩效目标的,取消或减少肉牛奶牛项目分配资金,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附件: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
附 件
新乡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
一、领导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 武胜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王淮东 市委副秘书长
张文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征元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广海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 慧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郝科伟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 海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 英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田慧芳 市资源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孙锡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志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梁晓峰 市金融局副局长
薛 峰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平 云 新乡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二、职责分工
领导专班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推进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审议重大事项,部署重点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专班日常工作,李广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领导专班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