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湘农函〔2019〕198号)、《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2017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湘牧渔发〔2018〕27号)文件要求,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在市级初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对绥宁县春生养牛专业合作社、临武县兴旺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基本完成了项目投资任务,项目建设达到了设定目标,对当地农民增产创收发挥了示范作用,验收合格。同时,对项目的管理、建设成效和技术支撑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考评,绥宁县春生养牛专业合作社绩效得分80.5分,临武县兴旺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绩效得分85分。
现将项目验收结论和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0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验收结论认定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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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