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买卖招商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正文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

2024-06-27 09:27:29来源:金农网金农号自媒体中心作者: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疫控防〔2024〕83号
  近期,汛期极端天气增多,洪涝灾害多发。为指导各地做好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编写了《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及有关宣传挂图,现印发至各单位,请参照执行。
  讯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
  近期,汛期极端天气增多,洪涝灾害多发。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增大。为确保讯期动物疫情平稳,应重点强化以下应对措施。
  一、强化免疫查治
  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对新补栏畜禽、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畜禽进行补免。洪涝灾害时,根据防疫形势,可对畜禽进行一次紧急免疫,提高免疫保护水平。在江河流域、地势低洼地等炭疽老疫区,要排查牲畜炭疽免疫情况,确保牲畜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在血吸虫病疫情高风险区,要加强对散养牛羊的监测,及时处置阳性畜;在洪涝灾害严重地区,可对家畜进行血吸虫病预防性用药。
  二、强化监测排查
  加强对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受灾地区动物疫病发生和发展态势。加大重点监测疫源地和高风险区畜禽排查力度,一旦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要立即诊断,及时处置,迅速上报。对出现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血液呈酱油色且不易凝固、尸僵不全、腹膨胀等症状的动物,严禁剖检。
  三、强化消毒灭源
  对畜禽养殖图舍、运输车辆、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厂、畜禽交易市场等全面开展一次预防性消毒。对受水淹的图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洪水、内涝地区要排水清污后再进行消毒;污染严重区域,可选择高效消毒剂,提高使用浓度,增加消毒次数。对蚊蝇幼虫的孳生场所,要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对腐蚀和损坏的墙体及时修复,防止鼠类进入,投放毒饵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
  四、强化无害化处理
  严格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淹)死动物,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及时巡查河流、湖泊以及养殖场周边、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发现死亡畜禽,及时打捞并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穿水靴等。血吸虫病疫区,养殖人员应避免接触疫水,必要时涂擦防护油膏。
  五、升级管理措施
  养殖场要全面维修,加固图舍、围墙、屋顶等,疏通并加固排水沟渠,检修排涝设施,保养排涝水泵、应急照明等设备,做好防汛排涝准备。强降雨结束后,尽快排出畜禽养殖场所积水,修复加固破损的畜(禽)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减少人员和物品的流动频率。连续暴雨期间,可实行封场管理,停止转群、免疫等非生产性操作。保持饲料清洁、干燥,尽量现配现用,防止霉变。供给洁净的饮水,可在饮水中适当添加复合维生素,增强畜禽抵抗力。商品畜禽达到出栏体重标准的,尽快出栏,降低饲养密度。
  六、强化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状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疫病流行风险,强化消毒剂、防护用品、疫苗、驱虫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关注所在地的防汛形势,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汛期养殖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养殖场户风险防范意识。

特别声明

  1.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平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平台,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平台”。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4.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farming.com(系统自动保留7天)
畜牧交易
热文TOP10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