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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现印发至各单位,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详情如下:
特别声明